2025年9月24日,《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经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五章35条,涵盖总则、专利创造、专利运用、专利服务与保障、附则等内容,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动专利转化与产业深度融合,为天津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法治保障。以下从核心内容、创新亮点及实施影响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核心内容框架# 专利创造:聚焦高质量与战略布局条例围绕“提质增量”双目标,构建了多维度激励体系。一方面,明确对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给予政策倾斜,支持企业、高校等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等方式形成专利组合与专利密集型产品。另一方面,建立专利导航制度,由市知识产权部门联合多部门开展重点行业专利信息分析,为产业规划和企业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推行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制度,对政府资金支持形成的专利进行转化跟踪监测。针对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条例提出专项布局措施,重点推动智能芯片、生成式大模型、脑机交互等技术的专利培育,助力天津在未来产业竞争中抢占先机。此外,条例还要求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以产业化前景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从源头提升专利质量和实施率。# 专利运用:强化转化效率与权益保障在转化机制上,条例创新提出多项突破性措施。一是鼓励建立专利联盟和重点产业专利池,支持关联专利主体开展协作运用、联合维权,推动专利技术标准化、产业化;二是建立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规定高校、科研机构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专利若逾期未实施,需纳入清单并开放许可,企业可按标准申请实施;三是针对中小微企业推出“先使用后付费”的专利许可模式,降低其技术转化成本。在权益分配方面,条例明确要求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必须对职务发明人给予奖励和报酬,同时鼓励通过书面约定明确收益分配比例、转化决策机制等细节,保障发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转化积极性。# 服务保障:构建全链条支撑体系条例从人才、资金、信息服务等多维度完善保障措施。人才培养方面,健全知识产权职称分类评价制度,允许突出贡献者破格申报,并支持培养引进技术经理人参与专利转化全流程;金融支持方面,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政府风险投资资金优先支持专利产业化项目,同时明确企业研发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信息服务方面,依托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查询、检索服务,并支持建立专业专利数据库,运用数字技术促进信息共享。针对海外布局,条例建立海外专利纠纷应对指导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维权援助,助力天津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创新亮点解析# 精准聚焦新兴产业与传统专利政策相比,该条例首次将人工智能细分领域纳入专项布局,针对性推动智能芯片、具身智能等技术的专利培育,体现了政策对未来产业的前瞻性布局。# 破解转化痛点通过“先使用后付费”“基本许可费加提成”等灵活的许可模式,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技术获取资金不足的问题;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则打破了高校、科研机构专利“沉睡”困境,提高了财政资金形成成果的转化效率。# 强化区域协同条例明确支持天津自贸区、滨海高新区等区域探索专利促进改革创新,并推动与北京、河北等地的专利资源协同,助力京津冀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 实施影响与展望该条例的施行将为天津创新发展带来多重利好。对企业而言,高价值专利培育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措施将降低创新成本,专利质押融资等金融工具将拓宽融资渠道;对高校和科研机构而言,专利转化机制的完善将提升成果产业化效率,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对产业层面而言,专利池、标准融合等措施将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长期来看,条例将助力天津构建“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全链条专利生态,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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